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晋中市刘先生诉祁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查处违法征收法定职责一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5月23日作出(2016)晋行终85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晋中中法立初字第58号行政裁定,指令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