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太原市遂良儿童游乐部复议太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违法一案,山西省人民政府经审理于2016年7月7日作出晋政行复决字[2016]4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确认太原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违法,责令太原市人民政府在接到决定书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答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