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崔先生复议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胜诉

 

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开封市崔先生复议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开封市人民政府经审理,于2016年8月10日作出汴政复决[2016]5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责令被申请人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重新审查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于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