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邓先生诉桂林市规划局行政处罚违法一案胜诉

 

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桂林市邓先生诉桂林市规划局行政处罚违法一案,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8月10日作出(2016)桂0311行初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桂林市规划局2016年1月19日作出编号为市规行决字[2016]雁第01号《广西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