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太原市遂良儿童游乐部复议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审理于2016年9月20日作出晋建复决[2016]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作出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