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郑女士诉怀远县人民政府强拆违法案胜诉

 

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蚌埠市郑女士诉怀远县人民政府强拆违法一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11月2日作出(2016)皖03行初3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怀远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12月15日拆除原告郑颖经营的怀远县上洪苗圃场的行政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