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菏泽市邵先生复议成武县房地产管理局撤销房屋所有权证行政行为违法一案,成武县人民政府经审理于2016年11月18日作出成政复决字[2016]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撤销成武字第伯乐-2015-6645号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