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北京一讼律师助力张女士成功继承遗产,专业维权彰显法律力量

      北京一讼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了一起涉及复杂家庭关系的遗产继承案件,帮助张女士顺利继承了已故父亲的全部合法遗产。这起案件不仅彰显了法律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也充分展示了北京一讼律师团队的专业素养和高效服务。

案件发生在天津市,张女士作为独生女,在其父亲张先生去世后,面临着遗产继承的难题。张先生名下拥有两套房产、多笔银行存款等财产,而张女士的祖母李女士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在张先生去世后自愿签署了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放弃对张先生有关遗产的继承,但是之后却又反悔,对遗产继承提出了异议。双方因此产生了纠纷,张女士遂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委托了北京一讼律师事务所的李顺华律师代理此案。

在接受委托后,李顺华律师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他了解到,张先生生前未立遗嘱,且其父母中仅李女士健在。虽然李女士在张先生去世后曾签署过《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但她却在张女士要求协助继承遗产时主张该声明是其在缺乏判断意识的情况下作出的,显失公平,不应生效。此外,李女士还提出自己平时与张先生共同生活,对其照顾有加,因此在分割遗产时应多分。

面对李女士的异议,李顺华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他首先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证据材料,包括张先生的死亡证明、房产证明、银行存款记录等,以证明遗产的合法性和具体数额。同时,他还重点向法庭提供了了李女士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时的录像视频,作为证明李女士自愿放弃继承权的关键证据。

在庭审过程中,李顺华律师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清晰、有力的陈述。他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而李女士在张先生去世后自愿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并在录像视频中明确表示了对遗产的放弃意愿,这一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具备法律效力。

此外,针对李女士提出的照顾张先生应多分遗产的主张,李顺华律师也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他指出,虽然李女士与张先生共同生活并对其进行了一定的照顾,但这并不构成多分遗产的法定理由。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情况下,才能在分配遗产时予以照顾或多分。而本案中,李女士并不符合这些条件。

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和充分的证据展示,法院最终采纳了李顺华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张女士继承张先生名下的全部合法遗产,包括两套房产、多笔银行存款等遗产。

此案的成功代理不仅为张女士争取到了应有的合法权益,也充分展示了北京一讼律师团队的专业素养和高效服务。李顺华律师表示,将继续秉承“专业、诚信、尽责”的服务理念,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