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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拆迁案例】只跟村委会签协议,就能直接拆承租人的房子?
安徽省阜阳市的马先生早年在村里租下一块地用于苗圃经营,后来又修建了鱼塘投资养鱼,数年间陆续对苗圃和鱼塘进行投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然而好景不长,2016年5月的某个早上,街道办组织人员和工程设备对马先生的苗圃鱼塘进行了破坏和推毁,马先生数年的心血毁于一旦,从此,马先生踏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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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确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无效!
在征地拆迁领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一般是拆迁人或拆迁公司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作出的各项约定。但如果本应由被拆迁人本人亲自与拆迁人或拆迁公司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他人冒名代签了,该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了呢?其效力当然无效!今天,通过北京在明团队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一则胜诉案例,为您浅析一下这一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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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王女士诉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补偿决定一案,将于2020年11月6日14:30,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银川市兴庆区103省道以南、长河大街以西、青银高速公路以北(原灵武市临河镇横城村)拥有165亩土地,该地上有房屋、厂房、宿舍、围墙、地坪、砂石料铺设的大院停车场及路面、办公室四周平台、厂房及房屋配套基础设施、机井水泵、水利绿化供水管网等、树木及经济林等多种财产财物。本案被告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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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补偿决定被撤销,公平补偿原则不容违背!
导言:国有土地征收中,当被征收人无法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一致协议时,房屋征收部门会作出补偿决定,但这份补偿决定就意味着最终的补偿结果吗?当被征收人对收到的补偿决定不满意,究竟该如何确定该补偿决定是否符合自身合法权益呢?本文,北京在明律师团队李顺华律师团队将通过张先生诉区政府补偿决定的胜诉案例为您评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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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没有合法建设手续,一律按照无证房屋补偿吗?
导言:农村房屋征收过程中,常常有被征收人因当地政策、规划调整等历史原因未办理房屋的审批手续,那么行政机关在征收过程中,直接按照违建房屋或无证房屋进行补偿是否合理?本文,李顺华律师团队将通过一则案例为大家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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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渭南市王先生诉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行政纠纷一案,将于2020年12月10日14:30,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2020年10月X日,委托人收到了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作出的高公(白)行罚决字(2020)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2020年10月X日X时许,委托人因解决其X厂拆迁等问题,采取用车辆阻挡的方式阻挡施工,处警民警多次劝导挪车不得阻挡施工,该X拒不配合,致使工地无法施工,决定给予委托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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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祁县刘先生诉祁县人民政府补偿决定一案,将于2020年12月11日9:00,在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是祁县的居民,在X镇拥有合法房屋一处。2019年8月X日,祁县人民政府对委托人作出了祁县房征补字[2019]第X号《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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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宣城市汪先生等人诉宣城市人民政府强拆违法及赔偿一案,将于2020年12月7日9:00,在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进行询问,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宣城市区拥有合法房屋。2020年4月X日X时许,宣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多辆公务车辆和大量公务人员将委托人房屋围住,午时,宣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人员撬锁闯入委托人家中,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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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宁陵县李先生诉宁陵县人民政府补偿决定一案,将于2020年12月7日10:00,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一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宁陵县拥有合法房屋。据政府称,因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需征收委托人的上述房屋。
2020年8月X日,宁陵县人民政府对委托人作出了宁政征[2020]第X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台州市金先生诉临海市东塍镇人民政府行政协议一案,将于2020年12月8日14:30,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进行询问,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临海市东塍镇拥有合法房屋。据政府称,因“杭绍台铁路临海段工程”项目需要征收委托人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