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女士在辽宁省凤城市拥有合法房屋一处,且依法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2017年,政府因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对关女士房屋所在区域实施征收。
导言: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市县级人民政府确需要征收房屋的,需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范先生为呼和浩特市XX村村民,2002年10月1日,范先生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村委会以承包方式划给范先生300多平方米的集体土地,后范先生在该土地上建成200多平方米房屋。
随着国家棚户区改造惠民政策的深入实施,棚户区改造范围和规模越来越大。确实改善了很多老百姓的居住条件,但现实中也出现了棚户区改造扩大化的问题,地方政府将很多不属于棚户区的房子当成棚户区改造拆迁,干扰了被拆迁人的正常生活,也造成了资源极大浪费。那这样的棚户区改造合法吗?
黄某某在安徽省寿县某某村拥有合法的宅基地房屋及承包地。
陈某某在河南省开封市拥有两个养猪场,占地面积20多亩,养猪棚面积暂未知。
叶某某在江苏省盐城市某某区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及房屋,总面积800多平米,300平米住宅房屋,另外500平米是房前屋后的空地建设的家庭养殖场,当时政府支持与鼓励家庭养殖产业,至今已养殖20多年。
众所周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当土地被征收后,补偿款是否能依法及时分配到农民手里,事关国计民生。但在实践中发生了很多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