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面积一千平方米,已经作出征收公告和征地批文、补偿方案,房屋是爷爷奶奶的老宅基地上面的房屋,爷爷奶奶已去世,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是父亲的名字,目前补偿是七百五十平方米的安置房,但还需要给征收方三十多万,说咨询人家算外来户,所以补偿和本村的村民是不一样的。
我们农户有80亩土地,第一轮承包就收去了,农户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因为征收拆迁的问题确实它是比较复杂的,应该说从征收的确定决定的作出到补偿这方案的征求意见到公示到实施,那么在这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个问题,就是说在对集体土地的征收这一块,它是发生了一个变化的,原来我们说没有征收批文是不可以实施征收土地的,但事实上在新的《土地管理法》修改之后,我们发现很多地方它事实上它是先发一个预征收公告,然后就开始实施协商补偿安置的问题。
房屋是侄女2004年买的城中村房屋,以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现在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当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2020年征收,卖方把卖掉的房屋和自己的一间小房屋一并签了补偿协议,房屋一起交给征收方了,侄女的房屋补偿了50多万,但并未补偿给侄女,而是补偿给卖方了,可以起诉要回房屋补偿款吗?
行政诉讼,你是否考虑过自己来打?有人认为,只需花费25元或50元,就能自己处理。但我并不完全同意这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