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资讯

赵健视角:苏州拆迁命案,孰是孰非?

    据《南方都市报》2013年12月5日报道,12月3日,江苏省苏州市郊区一村民家中,拆迁人员与房主范木根发生流血冲突事件,范木根与妻儿三人受伤,两名拆迁人员被范木根持刀捅死。 据悉,此次拆迁的范围位于苏州市通安镇严山村,范木根的房子原属严山村7组。2003年前后,严山村开始动迁,范木根家周边的村民均达成拆迁协议,已经陆续搬走,只剩下范家一栋房屋。因为赔偿款问题没有谈妥,范家迟迟没有搬迁。从2004年起,范木根因为自家房子拆迁的事开始上访,今年还进京上访两次。报道称,今年10月份,村干部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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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

2013年拆迁法具体到被拆迁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呢,一般说来,被拆

  一、住宅房屋被拆除的,可以按被拆除的房屋原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得补偿。 二、私有住房,房主除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拆迁补偿外,还可以依据被拆房屋所在区、县的区位要求获得地级补偿。出租的私有住房,按国家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房屋使用人不获补偿。不按国家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房屋使用人可以根据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结合所在区的当时普通商品房价格折算,扣除给房主的拆迁补偿后,其余额作为补偿。 三、如果是不成套的住房,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换算为成套住房的建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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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健视角:滥用公权力的“株连拆迁”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背

————变相强拆的潜在危害不可小视 2013年12月2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播放了一则题为“政府官员遭遇自家征地难题”的报道,引起了广大网民的热议。报道中的主人公蒋开松是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城管局的纪检组长,因为一块152平米的土地,他与亲人们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母亲不认儿子,伯父想打侄儿,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更让蒋开松不能接受的是,因为他劝说家人拆迁不力,被公开宣布停职,抽调到项目指挥部,协助做腾地工作。蒋开松认为,宅基地是祖父遗产,母亲和伯父、伯母健在,他们才是第一继承人。他认为自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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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11月12日下午在北京闭幕。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改革总体部署”面世,会议公报中出现了诸多新提法。在土地领域,有两个新提法值得注意:一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二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将在这一新提法的总领下逐渐展开。 笔者以为,由于土地是农民的生活和生产资料,在不久的将来,农民的宅基地,农民的自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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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掉“钉子户”真的只能用地痞流氓式的暴力吗?

  笔者近日在中新网上看到一条题目为“江苏淮安一民宅被强拆 住户凌晨四点被拖拽至户外”的配图新闻,图片上一个三层的小白楼正在被两辆挖土机进行拆除作业,吸引读者眼球的除了环绕着小白楼那飞扬的尘土,还有一群在现场维持秩序的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他们先把我们的电断掉了,然后就冲进来了。住在屋里的人被他们强拉着胳膊拽出来的。我老婆抱着小孩儿出来了,脚上连鞋子都没穿。我母亲现在年龄60多岁了,也是被人架着出来的”,住户小李激动地说。 以前也听闻过,在拆迁方与住户久久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时候,会出现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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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再论小产权房法律制度综合篇

2012年9月17日《新京报》讯,2012年6月以来,北京市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销售(变相销售)工作,初步清理出自2008年以来在建在售的79个违法占地项目,正在对其进行查处,并提醒广大公众不要购买。这一讯息自2月国土资源部“小产权房清理令”发布后再次将小产权房推到了风口浪尖,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拆迁律师小产权房是我国经济和房地产发展的产物,其触及的本质问题是我国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从现实看,小产权房的出现表面上是高房价造成的直接后果,亦有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乏力、渎职失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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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续期问题

拆迁律师团队前段日子,接一位张姓的先生来电进行法律咨询,称其所住小区还有5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将期满届至,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是有偿续期还是无偿续期目前国家法律和政策上有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是有偿续期,要交多少钱?怎么个办法?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续期问题。虽然现阶段,解决该问题并非显得很迫切,但非常有必要对其进行探讨。 一、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续期问题,目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范在处理上规定不一,需要有权机关予以明确的法律解释 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问题,最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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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再论小产权房法律制度4

1小产权房的处理 如前拆迁律师所述,小产权房的出现是我国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必然结果。目前,小产权房的发展态势已不容我们过多的迟疑,需要我们对这一问题尽快作出决定。笔者认为,任何法律政策的制定都不应脱离现实的需要,对于小产权房的处理,应当权衡各方利益,本着稳定社会秩序以及对农民负责的态度进行,既要考虑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又要具有一定有前瞻性、尽可能避免问题的再次反复。 据此,拆迁律师认为,对于小产权房的处理措施建议如下: 1.1 对集体土地全面国有化,设立“农村土地使用权”独立物权,破除小产权房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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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再论小产权房法律制度3

司法实践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也持两种意见。 拆迁律师经验点评:有的法院认为:对于小产权房买卖,虽然国家政策的禁止性规定是非常明确的,但在我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中,只对集体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做了严格的限制,并未就农村宅基地转让行为明文直接禁止,根据《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因此,在审理有关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由于国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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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再论小产权房法律制度

     拆迁律师再论小产权房法律制度2012年9月17日《新京报》讯,2012年6月以来,北京市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销售(变相销售)工作,初步清理出自2008年以来在建在售的79个违法占地项目,正在对其进行查处,并提醒广大公众不要购买。这一讯息自2月国土资源部“小产权房清理令”发布后再次将小产权房推到了风口浪尖,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拆迁律师认为小产权房是我国经济和房地产发展的产物,其触及的本质问题是我国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从现实看,小产权房的出现表面上是高房价造成的直接后果,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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