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先生等人在苏州市XX区XX镇拥有合法房屋。
周女士等人在武汉市XX区XX村拥有房屋。据政府称,因XX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需对上述房屋进行拆迁。
陈女士等人在福海县拥有合法房屋及商铺。
许先生在XX市XX区拥有合法房屋及土地。
吴女士在XX市XX区承租有房屋一处,用于经营超市。
刘女士在XX市XX区拥有合法房屋一处。政府因XX项目需征收原告所使用的土地及所有的房屋。
罗女士等人在XX市拥有合法房屋一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张女士等人在山东省淄博市XX区各自拥有合法房屋。
姜女士在武汉市XX区拥有房屋一处。据政府称,因XX项目需对姜女士的上述房屋进行拆迁。
兰女士在上饶市XX区XX街道拥有土地及房屋。政府因XX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需征收其所使用的土地及所有的房屋。
王先生等人在湖北省监利市XX乡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
王先生等人在湖北省监利市XX乡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
王先生等人在湖北省监利市XX乡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
先生等人在湖北省监利市XX乡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
汤先生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拥有合法住房及其附属柴火间。
严先生在江苏省海安市拥有合法房屋及附属设施。
王女士在武汉市XX区XX村拥有房屋一处。据政府称,因XX项目需对原告的上述房屋进行拆迁,因拆迁程序违法、补偿标准明显偏低等原因,王女士未能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周女士等人在武汉市XX区XX村各自拥有合法房屋。
委托人在昌黎县拥有合法房屋一处。2021年8月6日,委托人回到住处,发现其合法房屋被强制拆除。
委托人在芜湖市XX区拥有合法房屋,房屋用于出租经营,经济效益可观。XX区政府因XX项目需征收委托人的上述房屋。